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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


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为此,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15日,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六个月。


一般情况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确切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以法院电脑系统记录的生效时间再过六个月计算。


当事人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起诉了,法院依法驳回起诉。是按照驳回起诉的时间还是按照判决不准离婚的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时间?一般认为,可以按照判决不准离婚的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时效,各地法院有另行做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民事诉讼法对于再次诉讼期限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离婚案件。完成起诉离婚六个月算起,有新的起诉理由才能起诉,否则不予受理。一般法院时效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也可由法院自行规定。若是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再次起诉也要遵守法规限定的时间,在期限内可收集起诉用证据,有需要可请律师协助,从专业角度发现、解决问题。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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