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其实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在某种程度上是员工本人占有很大的主动权的,一纸劳动合同并不是和公司签的卖身契,所以,有些公司以不发工资,不配合职工办理离职手续等这些非常卑鄙甚至于是违法的手段强留员工,劳动者本人只要确认自己没有过错行为,面对公司的强盗行为要有维权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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