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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身份证补办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广东籍的身份证可以在省内异地补领、换领:  1,已经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的,可直接向省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申办,无需回户籍地办理;  2、当事人在异地补领身份证的,必须符合当地的受理条件,如:当事人的信用度良好、容貌无较大差异;  3、并且能交验补领身份证需要的证件如:居住证、户口本的前提下,可以在异地的受理点补领身份证。  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的资料及手续: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1)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2)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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