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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探视权纠纷可否约定管辖

探视权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法律规定,探望权纠纷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民法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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