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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庭前准备工作



    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无误。



    3、起草诉状



    起草诉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被告的主体的身份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2)确定诉讼请求事项;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



    (4)确定原告方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已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及证据;



    4、起草答辩状



    起草答辩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原告的主体身份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是否为适格的被告主体,并提供相关证据;



    (2)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概括性的意见;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是否与原告的诉求理由相一致。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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