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者考取驾驶证:明确自己想驾驶的摩托车类型,若想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考D证;若只需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E证;仅驾驶轻便摩托车,考F证。向车管所提出申请,认真备考理论和实操考试。
(二)车辆办理证件:购买摩托车后,及时缴纳车辆购置税和交强险。准备好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凭证等材料,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配合车辆检验,以获得行驶证和号牌。
(三)上路准备:上路时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按规定悬挂号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