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经营里,经常会碰到股东签署担保合同的情况。有一种情况是股东其实并没有担保能力,那他们签的担保合同还有效吗?一般来说是有效的。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要想有效,得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得有和行为相匹配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做出的意思表示得是真心实意的;三是行为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只要股东签担保协议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而且他签字也是真心愿意的,协议内容也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担保合同就是有效的。
这里要注意,担保能力并不是担保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股东没有担保能力,不代表担保合同就一定无效。不过问题来了,如果股东没有担保能力,到时候没办法履行担保义务,债权人的权益就可能会受损。比如要他承担担保责任的时候,债权人可能没法从这个股东这里拿到足够的赔偿。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债权人也不是没办法,可以走法律途径,像去法院起诉,要求股东承担担保责任。要是股东还有其他能被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执行。但要是股东实在是没什么财产可以执行,那债权人的债权可能就拿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