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要是一方自己去委托做鉴定,鉴定费用得先由委托的人垫付。之后看鉴定意见能不能被法院认可。要是法院采信了这个鉴定意见,通常最后这笔鉴定费用就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要是没被采信,那就得委托的人自己掏腰包了。
不过在像医疗纠纷这类特殊案件里,情况有点不一样。要是一方自己委托做了医疗损害鉴定,给出了鉴定意见,而另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能反驳这个鉴定意见,并且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是会准许的。要是重新鉴定后,结果和原来的鉴定意见不一样,那原来委托鉴定产生的费用就得自己承担。
其实,鉴定费用最终由谁来承担,法院会综合考虑具体的案件情况、相关的证据,还有法律规定来做决定。所以大家遇到类似情况也别太着急,一切都要以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