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的
赔偿款通常不属于亲属的财产范畴。通常来讲,它是给予因事故而遭受损害的特定对象的补偿,像因事故致使人身伤亡的受害者及其
家属等。
这些赔偿款往往有其特定的用途和指向,是用以弥补受害者因事故所承受的损失,诸如
医疗费、
误工费、
伤残赔偿金等。在法律层面,这些赔偿款应当专款专用,用于受害者的康复以及生活保障等方面。
当然,在特定情形下,经由法律程序等认定后,部分赔偿款可以在一定限度内进行分配或处置,但这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总之,重大事故赔偿款一般应归属于因事故而理应获得赔偿的特定主体,而不是由亲属随意进行支配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