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股东未出资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股东未出资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股东未出资并非必定会使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通常只是在未出资的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倘若股东未出资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而产生的,并且另一方知晓或者参与了该事项,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公司因为经营需求向他人借款,股东未出资,而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并且另一方参与了经营管理,这样的债务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然而,如果债务仅仅与公司经营有关,没有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最新修订:2024-12-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