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刑事案件的法院判决期限是这样的:
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从受理起两个月内要宣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
要是遇到可能
判死刑的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那种情况之一的,经过上一级人
民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要是还有特殊情况需要再延长,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在受理后二十天内要审结完毕;要是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就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
不过实际的判决期限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状况、
司法程序等因素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