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带清偿责任里,对于执行财产的顺序,通常没有明确的限定。
通常情况下,
债权人既能向任何一个
连带责任人主张全部债权,也能同时向多个连带
责任人主张债权。
要是多个连带责任人的财产都能被执行,法院一般会依据执行的便利性以及效率等因素,来决定先执行谁的财产。
一般会先执行那些财产较容易被执行到的连带责任人的财产,像该责任人的动产容易被查封、扣押,或者其银行账户有较多存款等情形。
倘若各连带责任人的财产状况差不多,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以及各责任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确定执行顺序,这样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总之,具体先执行谁的财产,得依据实际情况,由
执行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