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后若发现自身无
管辖权,需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按照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移送的法院应当受理该案件,并且不能再自行移送。
倘若被移送的法院觉得自己也没有管辖权,就应当向上级法院申请
指定管辖。
在
移送管辖的过程中,已经开展的
诉讼程序会在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继续进行,不会因为管辖权的变更而中断。
比如,某案件原本应由 A 地法院
管辖,开庭后却发现应移送至 B 地法院,那么该案件将由 B 地法院继续审理,此前在 A 地法院的
诉讼进程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
保证案件能够在正确的管辖法院进行审理,从而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
司法程序的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