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丈夫借出去的钱,妻子不能直接去
起诉。夫妻中的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如果这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借款就属于丈夫的
个人债务,此时妻子没有起诉的权利。不过呢,要是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这种
债务就应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可以起诉要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要注意的是,得依据具体的借款事实、用途等
证据来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是证据不充足,可能就无法得到支持。总之,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妻子是否能够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