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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有哪些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主要有两点:
其一,共同意思表示原则。倘若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愿,也就是明确表示要共同承担债务,那么此债务应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像双方一同签署借款协议,或者在借款时清楚表明由双方共同还款这类情况。
其二,用于共同生活原则。即便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愿,但所负的债务是用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方面,同样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例如用于共同居住的房屋的装修费用、共同经营生意的成本等。要是债务只是用于一方个人生活或者非法活动,就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最新修订: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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