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了法院后一直不开庭,有多种原因。其一,法院或许因为案件较为复杂,
证据数量较多,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庭前审查等工作,这是符合相关法定程序的。按照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有特定的审限,
简易程序通常 20 天审结,若可能判处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则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一般是两个月审结,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倘若超过了法定审限却仍未开庭,那就属于
超期羁押的状况了。
当事人或者
辩护人等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尽快对案件进行
开庭审理,以此来保障当事人的
诉讼权利。与此同时,上级法院也能够对超期未开庭的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