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持续侵权情况,需留意侵权行为是否结束,在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三年内提起仲裁。
(二)为避免仲裁时效过期,可在时效内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使仲裁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
(三)当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不可抗力等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可等待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自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内完成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分别对仲裁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