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案件的
判决书下达时间会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从审理程序方面来看,若采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通常在受理之后的二十日内能够审结;倘若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三年,那么审结时间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而要是以普通程序来审理,应当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比如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经上一级人
民法院批准,能够延长三个月;要是因特殊情况还需要继续延长,就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案件的复杂程度,像
证据收集的难易程度、是否存在需要
补充侦查等情况,也会对判决下达的时间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