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洗钱
犯罪里,“明知”这一要件涵盖了确切知晓以及应当知晓这两个方面。
确切知晓呢,就是有
证据能显示
犯罪嫌疑人清楚地知道相关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就像被告被明确告知资金是来源于贩毒活动。
而应当知晓是依据客观情况所做的一种推定。
要是
行为人进行的交易行为明显违背常理,比如以远低于市场价格接收大量贵重物品且资金来源不明;又或者故意避开金融监管规定,运用复杂的交易结构,多次转手资金等这种情况,在没有合理的解释时,就可以推断其应当知道资金来源是非法的,这样也就可能构成洗钱犯罪中的“明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