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须承担多项重大职责与义务,首要义务即为
出资责任,根据
公司章程所明确规定的
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以及缴纳期限等相关事项严格履行出资承诺。
其次,在公司运作过程中,股东仅需就其所
认缴之出资额度为上限,承担公司的有限债款责任。
然而,若出现股东滥用
公司法定独立身份及其作为股东的
有限责任,企图逃避
债务,并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之经济利益者,有可能面临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风险。
此外,股东亦严禁恶意使用其
股权损害公司整体或其他股东之利益,否则将面临
赔偿之责任。
综上,股东应当依据法律
法规的规范严格行使自身权益,尽职履责,尽力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