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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公安局拘留不服向谁复议

若针对县公安局作出的拘留决定存有异议,您可依据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县公安局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复议申诉
行政复议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设立的。
当您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机关的侵犯,便有权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在申请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务必注意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限,通常情况下,应自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
此外,还需准备充分的相关证据与资料,以支撑自己的复议请求,确保整体申请流程得以顺利推进并取得满意的结果。
最新修订: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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