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在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在看守所的期间,其
家庭成员并不获准进行探访。
然而,律师可凭相关证件,如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来会见获罪之人。
至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中的时间,主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普遍来说,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某位被拘留者有必要
逮捕,应在
拘留之后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审查批准。
根据某些特殊情况,这一期限可做适当延长,最长可达四天。
针对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
结伙作案的重磅嫌疑犯而言,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能延长至30 天。
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捕快申请书后,人@民检察院需在七日内作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定。
总而言之呢,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
羁押时间并无固定上限,主要取决于案件的侦查、
审查起诉及审判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