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
犯罪者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但是,当涉及到十二岁的女童采用极端方式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和
法规要求,经过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认真评估并得到许可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商定将此类儿童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矫治教育。
与此同时,他们的
法定监护人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在此类情况下,我们将会全面权衡
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在处理过程中,我们将始终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坚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致力于帮助这些孩子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引导他们重新步入健康、正常的生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