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通常会采取监视居留的措施: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与患有严重病症且无法独立生活的病人;正在怀孕或正对其新生婴儿进行哺乳的女性;唯一独力负担生活无法自理者照顾任务的
家庭成员;因案件的特殊性或为了更好地处理案件,监视居留措施更为适宜;当监禁期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时,也需要采用监视居留措施。
监视居留的执
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被监视居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除非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不得离开监视居留的场所,并禁止他们与他人或通讯等活动。
总之,监视居留是一种
限制人身自由的
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