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索偿所涉及到的款项大部分都会发放至行使
代位权的主体手中。所谓“代位索偿”,即是当第三方对于保险保护的财务标的物产生损坏并因此导致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士会从其向投保人
赔偿保险金开始,在
赔偿金额的限定范围之内以投保人的名义行使对该第三方进行索赔的权力。以
汽车保险为例,假如您的车辆遭受了损伤,而另一方在事故中承担了部分或者全部的责任但是却拒绝做出赔偿,此时如果您向自己的保险机构提出
保险理赔请求,那么一旦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完毕,他们便有权在您得到的赔偿金额的指定范围之内行使代位索偿权,从而向责任方
追讨应有的款项。然而,在大多数民事领域内,代位索偿款的归属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
合同条款进行明确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