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
刑事诉讼过程中,倘若涉及到的诈骗案件的
证据存在不足之处,以至于无法达到确凿且充分的证明标准,亦即无法排除合理的怀疑,那么依据“
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该类案件应被判定为无罪处理,并有可能导致被告方获得
无罪释放的结果。然而,要想使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所有用于确定
犯罪行为和
量刑的事实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实;其次,所有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严格查证核实,确保其真实性;最后,综合考虑全案的证据材料,对于已经确认的事实,必须能够排除所有合理的怀疑。假如证据存在缺失或不足之处,无法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便不可将被告人判定有罪。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之中,对于证据充足与否的判断往往相当复杂,这是因为需要由
司法机关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