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逮捕令已经公布之后,嫌疑人获得释放的日期往往难以准确预估。综合来看,只有历经调查发现无法构成
犯罪,或者是所提供的
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亦或是检察机关经过慎重考虑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犯人才能够重获自由之身。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从发出逮捕令至得出调查结论的常规期限大致设定为两个月,但是针对一些复杂的案件则可以适当延长这一时限。调查结束以后转移到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在这个阶段内对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对于一些重大且极其复杂的案件则可以延长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假如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那么嫌疑人将立刻得到释放的机会;若案件继续提交法庭作进一步审查并最终由法院判定无罪,抑或是判决无罪、
缓刑,裁定
管制等非
羁押性的
刑罚方式,那么嫌疑人都需要等到对应法律程序全部走完,方能恢复人身自由。总的来讲,嫌疑人获得释放的时间会受到案件进程以及最终结果的双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