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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拘羁押期限规定是多久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限制人身自由拘留措施,通常为期三天。然而如遇特殊状况,其拘留期限可予以适度上调,最长达四个工作日。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较重的疑犯,其拘留时长则可进一步延长至30个自然日内。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有义务依据法律法规,尽快完成向检察机关提交批准逮捕申请的工作流程。检察机关同样需要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申请书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为了确保拘留措施执行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务必严格遵循以上时效要求,避免过度羁押的发生。若不慎出现超期羁押现象,这无疑将构成违法行为,并需要追责相关责任人
最新修订: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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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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