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裁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出具时间将会根据具体事例所呈现出的性质及复杂程度而出现各种差异。
从总体上讲,在进行
交通事故处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事故现场调查开始计算,限期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编制。
针对那些罕见的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成功追回
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个自然日之内也须完成
责任认定书的编写。
另外,对于涉及到需要检验及鉴定的事项,必须在相关的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确认无误且确定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编制。
至于在其他类型的
民事或行政纠纷案件中,责任认定的时间并无统一的法定准则,通常要视乎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工作效率以及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