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民间借贷纠纷的
诉讼费用,须依据
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数额或价值额度,通过按照固定比率进行阶梯式分项累积计算后,予以交纳。
当请求额度在人民币 10,000 元以内时,每宗案件的讼费为人民币 50 元;当请求额度超出人民币 10,000 元且在人民币 100,000 元之间时,每宗案件按照 2.5%的比率收取;若请求额度达到了人民币 100,000 元并在下一个区间内,即在人民币 200,000 元以内时,每宗案件按照 2%的比率收取。
以此类推,多个区间累积直至请求额度达到人民币 2,000,000 元以上时,每宗案件按照 0.5%的比率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在庭审结束后,
胜诉方有权向
败诉方追偿所负担的诉讼费用,然而在此之前,原告必须先行支付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