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标侵权损失
赔偿事宜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之中。
相关法律明确了,当发生
商标专用权被侵犯的情况时,
赔偿金额应根据受害方因
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若实际损失确实难以计算,那么可依据
侵权者通过实施侵权行为所获取的收益来确定赔偿额;在前述两种情况都无法得到有效判断的前提下,也可以酌情参照涉案
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适当比例进行合理测算。
而对于那些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恶劣严重的事例,可以在按照上诉方法确定的金额上,再增加一至五倍的补偿。
具体的赔偿额须包含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导致的合理支出。
在人
民法院为了确定赔偿金额而做出决定的过程中,如果权利人已经竭尽全力提供了相应的
证据,且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财务账本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上都掌控在侵权者手中,那么法院有责任要求侵权者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财务账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倘若侵权者拒绝提供或提供
虚假的财务账本及其他相关资料,那么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权利人的主张以及其提供的证据,来判定最终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