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如涉及负债问题,通常会面临须履行
连带责任的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若该
法人以
担保人身份出现,当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之际,将承担起连带
保证责任;其次,当法人与其他涉嫌人员联手欺瞒债权方,严重损及
债权人权益时,须承受连带责任;再者,倘若法人的财务状况与股东个人资产存在交织混杂现象,那么股东很可能需要为公司的负债负上连带责任;最后,对于那些传统型一人工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需要充分证明公司的资金资产已经完全独立于自身财产,否则就必须对公司的
债务无法回避的连带责任。
另一方面,假如被视为企业法人的是
合伙企业,那么
普通合伙人将会对合伙企业所累积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总的来说,究竟是否需要
承担连带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