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支付令的
申请费用应当由
债务人全额承担。
然而,当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导致督促程序提前终止时,申请费用将不由申请人(即
债权人)承担;相反地,若是债务人并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使得支付令得以生效,该费用将会由债务人最终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
支付令申请费需要按照财产
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进行缴纳。
在实际事例中,关于费用的最终承担将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裁定结果予以执行。
作为一项便捷且高效的
催收债务手段,支付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债权人节约宝贵的时间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