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变更法人并不会直接触及其所背负的
债务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企业应负有以其所有资产为限对其负债负责之责。
对于原来的
法人在其担任职位期间产生的债务,其职责同样仍然由企业进行担当。
然而,若是在更换后的法人被赋予了相应的
连带责任,例如对原有债务进行清偿,那么在完成清偿之后,他将有权向企业提出追偿要求。
此外,倘若原法人是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导致他人遭受损失,那么在企业承担起相应的
民事责任之后,依据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他们可以向有过失的原
法人代表提出追偿。
总的来说,无论
企业法人如何变更,债务的承担者始终是企业本身,而非原法人或新法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