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刑事问题的
案件处理过程中,与受害方进行和解往往被视为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然而,公安机关是否决定撤销此案件,则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并做出审慎判断。
通常情况下,倘若
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影响相对较轻且依据
刑法规范无须处以
刑罚或给予赦免
处罚者,若能实现和解,公安部门似乎可能会考虑予以取消案件的
立案侦查。
然而,对于某些极端恶劣的犯罪行为,例如故意杀害他人、强暴妇女、
持械抢夺财物等,即便事主与
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也倾向于保持对案件的继续调查,原因在于这类
犯罪行动会严重侵犯到
公共安全和权益,因此无法仅仅通过和解来豁免其应承担的
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在
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和解固然具有积极意义,然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犯罪手段,社会影响等多面向的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和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