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
诉讼费用大多是由
败诉方来承担。
然而,在此过程中,也可能遇到某些特殊事例。
一般来讲,除
胜诉方自愿承担之外的部分,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来承担。
当出现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情况时,法庭将依据具体案情,确定各个
当事人所分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诉讼费用的分摊问题则需由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加以解决;如当事人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费用分配将由法庭判定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共同
诉讼当事人如果败诉,法庭将根据他们与诉讼标的之间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当事人应分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因此,诉讼费用的承担并非必然,而应依案件客观事实来判断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