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所欠
债务应主要由公司自身拥有的资产负责清偿,而非直接涉及到
法人所持有的物业。
然而,在少数特定状况下,这种情况可能会出现例外。
如果法人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存在着个人层面的过失或不当行为,例如为
公司债务提供了个人
担保,或者法人的
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存在着混同现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法人的房屋便有可能被查封。
至于是否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关键在于能否充分证明法人应对
公司债务承担起
连带责任。
倘若该公司属于
有限责任公司,并且法人能够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保持着明确的区分,那么通常情况下,其房产并不会受到查封。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这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以及相关
证据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