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轻伤害案件的
司法程序中,尽管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书,检察机关并不一定不会将案件提交到法院进行审判。
在决定是否
起诉一名
犯罪者时,检察机关会全面地审视和权衡诸多复杂的因素。
谅解书无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衡量影响因素,它展示了受害方对于
犯罪行为的宽恕和包容,无疑会给案件的处理带来或大或小的导向作用。
然而,检察机关并不会仅仅依据谅解书来做出判断,他们还需要仔细审查案件所涉及的核心事实,评估犯罪者的认罪态度,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后果和社会影响力等等。
如果经审查发现,罪行极其轻微、社会危害程度极小,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我们
国家法定的
追诉期限,再或是犯罪人已接受特赦命令免去
刑事处罚等情况下,检察机关才有可能豁出起诉该名犯罪者。
然而,假如经过进一步查证,该案的
犯罪情节比较严重,不具备不起诉的法律条件,即便是犯罪者得到受害者谅解,案件也有可能照常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