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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挟对方写了个欠条,属于敲诈勒索吗

胁迫方式要求他人签署欠条行为,极有可能触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强行向受害者索取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
在此种情形之下,若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欠条系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出于非自愿的意志而签订,则该份欠条在法律层面上可能无法产生效力。
然而,判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全面考量胁迫的手段、程度、所索取财物的价值以及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胁迫手段极其恶劣,给受害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或恐慌,且其行为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财物,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并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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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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