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能获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状况下,依法通常无法立即提走所涉及的车辆。
然而,有时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在车辆经过详细的检验及
鉴定程序之后,交警部门会给予通知允许车主将车辆取回。
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交警部门实施车辆扣押的目的主要在于收集必要的
证据以及进行必要的检验鉴定工作。
如果经过检验鉴定的期限已经过去,或者已经完成鉴定并且结果没有争议,同时也不存在其他法定的扣车理由,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车主便有权利提出提车的请求。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由于各地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您需要与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以获取关于具体进展和规定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