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向法院提出
支付令申请之际,所提交的
证据必须能够明确无误地证实
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及其合法有效性。
这些证据形式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借据、
欠条以及收据等书面文件。
对于电子类型的证据,例如电子邮件、短信以及微信聊天记录等,尤其需要留意保留其原始载体。
在准备相应证据材料时,务必要关注证据的关连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
所谓关连性,即证据须与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直接的紧密联系;而合法性则意味着获取证据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至于真实性,则要求证据务必客观真实,不得有任何被篡改或者
伪造的情况。
在整理整合证据资料时,应当将其装订成册并提供详细的证据清单,注明每项证据的具体名称、出处及证明事项等,以方便法庭进行详细核实。
另外,务必确保在法院规定的期限之内提交所需的证据材料,否则
逾期可能会对支付令的
法律效力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