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股东并无法单独决定请求公司将其全部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完全分配。因为,公司对于利润分配的决策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及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展开。在决定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时,必须深入全面考量到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求、充足的资金储备等多个关键性因素。如果公司具备合理的经营策略或者战略性的发展计划,那么保留部分利润以支持扩大再生产、偿还
债务等事项便是合法并且普遍存在的做法。然而,如果公司的章程已经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法与条件,只要这些条件得到满足,股东便有权依据此条款主张自己的权益。倘若公司拒绝进行利润分配且没有充分的理由,股东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例如发起
股东知情权诉讼或者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诉讼,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