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存续期间内,配偶一方对外所负之债款是否须由夫妇双方共同负担,这取决于具体的事实和情况。
倘若该笔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购买日用杂品、子女教育支出以及
医疗费用等方面,则通常会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妇双方都负有偿还此项
债务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该笔借款已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或者
债权人在知晓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借贷,亦或是该笔借款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仅由借款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判断夫妻双方在此类借款中的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借款的实际用途、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债权人对此事是否知情等诸多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