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要求,当
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偿还日期的时候,法律所认定的
诉讼有效期限将由出贷方对
借款人提出偿还之
债务的豁免期限结束之后计算,但是最长时限不能超出二十年。
此种状况下,出贷方在任何时间均有权请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在此之前应给予借款人足够的预留时间以做出相应的筹备。
当出贷方向借款人发出偿还债务的催促或通知之时,便标志着
诉讼时效的正式启动。
若出贷方始终未曾提出过此类权利主张,那么自其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益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