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轻伤鉴定工作的完成期限,实际上并无严格且固定之规定。
一般而言,当公安部门接手处理伤害事件时,将会于事故发生之日起的24小时之内为受害者准备好
伤情鉴定委托书,并请您务必在收到该文件后迅速前往指定鉴定机构展开鉴定工作。
而鉴定机构也将在接受委托之后的24小时内给出初步鉴定意见,并承诺在3个自然日内向您提供正式的鉴定文书。
然而,对于某些较为复杂或疑难的损伤事例,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鉴定,例如涉及到功能障碍的鉴定问题,有时候可能需要长达15个工作日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得出结论。
若遇有特殊情况,如需补充鉴定材料或者进行专家会诊等环节,那么鉴定工作的完成时间亦会相应地有所延长。
但是,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鉴定机构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技术规范,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精确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