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将公安部门用作实施
敲诈勒索之阴谋的行为已被列为严重
刑事犯罪。
关于此类行为的处理,需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来衡量其
犯罪数额与严重程度,以此为依据来量定罪行。
若是犯罪数额较多或
犯罪行为频繁,则应给予被告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留,或者无限期
管制,同时判
处罚金;若犯罪数额庞大,且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则将面临从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当犯罪数额极其巨大时,或者具备了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则将会被判处十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因利用国家公权力进行不法行为这一特殊环节,此类事件常常会被视为加重情节。
因此,在公安机关处理此类问题时,不仅要考虑犯罪的行径和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还要考虑到被告人是否有
自首情状、是否有
立功表现等进行全面评估,以便决定最后的惩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