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帮助信息诈骗等
犯罪行为的事例,通常情况下是由案发地点对应的公安部门进行正式
立案调查工作。
所谓“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实施所在地以及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危害后果发生地。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立案的决定权往往掌握在最早接手此案的公安机关手中,或者是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
当然,如果从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角度出发,认为由他们来负责立案更为合适的话,也是完全可行的。
针对一些跨越不同地区的
帮信犯罪事例,当有多个公安机关均具有
立案侦查权限时,将会根据有利于查明
犯罪事实、有利于
诉讼程序的原则,通过协商方式来确定具体的
管辖单位。
如若协商无果,则将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
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