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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看守所律师会见吗

根据惯例,烟台市看守所依法允许律师进行会见。
然而,负责会见的律师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看守所的具体程序要求。
在会见被羁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一事上,律师须向看守所提交其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看守所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尽快为律师安排会见事宜,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活动犯罪的事例,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
总而言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具备完整的手续,烟台市看守所将有能力为律师提供会见服务。
最新修订: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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