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与
网络诈骗并非属于同等性质的
违法犯罪行为。
洗钱罪通常涉及到一种特殊的犯罪行为方式,即对
犯罪收益及相关收益进行人为的掩饰或隐瞒,以掩盖其真实来源及属性。
而网络诈骗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及互联网资源,采取虚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真相的作案手法,从公共或私人领域内,骗取
数额较大的财产财富权益。
尽管两者都与
犯罪活动有关,但是在
犯罪构成要件、手段策略以及所侵犯的法律利益等多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然而,在某些事例中,
犯罪嫌疑人可能不仅仅是实施网络诈骗行为,同时还伴随着洗钱罪行,这将会导致对其进行多种犯罪行为同时
处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