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事例中,
财产保全的保险
担保费用都是由提出保全申请的一方首先支付的。
然而,关于最终付款方则需要依据案子的裁决结果才能确定。
假设申请人取得了
胜诉,也就是他所主张的权益得到了法院的肯定承认,那么这份担保费用就可视为其在
诉讼过程中所支付的经费支出,应当由
败诉的对方
当事人承担。
然而,如果申请人最后输了官司,也就是说他在法庭上的陈述未能获得法官的认同,那么这些作为保险费的担保费用就极有可能需要申请人自己承担了。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法院会对每个事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包括各方面的过错程度、诉求的合理性等等因素,以此来决定担保费用的最终承担者。